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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专用权是什么意思?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?

发布时间:2023-12-13 点击数:2023-12-13

  商标专用权是什么意思?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?商标权和专利权均属于知识产权的内容,受法律保护。此外,商标权和专利权的保护对象是智力成果,属于无形资产,具有专有性、时间性和地域性的特点。那么,商标专用权是什么意思?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?下面请看构卓小编详细介绍。

商标专用权是什么意思?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?

  一、商标专用权是什么意思?

  商标权指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使用的商标享有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和处分的权利,是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一种排他性的权利。商标权是知识产权领域中的一项重要权利,它产生于近代的西方社会,是商标由行会特权向民事权利转变的新生权利,它与专利权、商号权、原产地名称等权利同属于工业产权。

  商标专用权指商标权人依法对其商标所享有的专有使用权。同时由于我国现行《商标法》实行的是商标注册原则,商标权主要通过注册取得,所以此处所说的商标主要指“注册商标”,而未注册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。

  二、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?

  《商标法》第五十一条规定:“注册商标的专用权,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。”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:

  (一)注册的保护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。

  如果人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不一致,不仅自身的商标专用权得不到有效保护,而且还有可能带来四种后果:

  一是构成自行改变注册商 标的文字、图形或其组合的违法行为;

  二是在自行改变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有明显区别,同时又标明注册标记的情况下,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;

  三是若改变后的商标同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,会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;

  四是因连续三年不使用,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。

  (二)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以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。

  如果商标注册人实际使用的商品与核定使用的商品不一致,不仅不能有效保护自身的商标专用权,而且也有可能带来三种后果:

  一是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使用注册商标,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;

  二是因连续三年未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,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;

  三是因超出核定商品范围(与核定使用的商品类似的除外)使用注册商标,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。

  温馨提示:以上就是关于“商标专用权是什么意思?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?”的相关介绍,如果您对商标注册申请还存在疑问,欢迎点击构卓企服的顾问进行咨询,他们会给您详细的解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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